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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1,4-丁二醇(1,4-Butanedi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05.6%至113.7%。
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2905 39 26和2905 39 28。本案于2025年6月6日启动调查,2026年2月5日作出肯定性初裁。

1,4-丁二醇是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广泛用于生产聚氨酯、聚酯、溶剂及医药中间体等领域。中国是全球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此次欧盟高额反倾销终裁,将显著增加中国相关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并对出口订单的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产生长期影响。
面对高额贸易救济措施,第三国转口贸易已成为部分中国化工产品出口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分散风险的合规路径之一。其中,马来西亚凭借地理区位和政策条件,成为较为常见的转口节点。
马来西亚转口贸易的主要特点:
地理与物流优势:位于马六甲海峡核心枢纽,巴生港、槟城港航线密集。中国头程运输便捷,转运欧盟的二程物流成熟,时效整体可控。
政策框架支持:作为RCEP核心成员国,马来西亚保税区允许企业开展换柜及轻度加工,并申请当地原产地证书(CO),实现产品身份转换。
操作规范高效:海关数字化管理系统先进,单证处理效率较高,适合化工产品的批量转口。
通过第三国转口贸易,企业可在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前提下,调整出口路径,缓解原产地关联的高额反倾销税压力,维持市场供应连续性。
头程出口:货物从中国正常报关出口至第三国保税区,办理出口退税及相关手续。
中转加工:在保税区完成换柜,并根据需要实施轻度加工,实现实质性本地增值。
原产地申请:提交完整资料,申请第三国原产地证书(CO)。
二程出口:以第三国产地身份出口欧盟,按当地正常关税清关。
操作过程中,企业需确保加工环节真实增值、单证一致性,并保留完整生产、加工及物流记录,以符合相关国家海关规定。
欧盟此次对1,4-丁二醇的高额反倾销终裁,反映出部分发达市场对中国化工中间体产品的贸易保护力度有所加强。未来类似调查可能在更多国家和地区出现。第三国转口贸易作为供应链多元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中国出口企业提升应对贸易壁垒的灵活性和韧性。
相关出口企业可密切跟踪本案执行情况,结合自身产品规格科学评估第三国转口方案的可行性,提前进行规划,以更好适应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